通知:关于关税账单付款提示函

通知:关于关税账单付款提示函
2023年08月26日 12:00:00

尊敬的客户:

      根据DHL/UPS/FedEx快递运单记载的《快递运输条款与条件》关于快递费、关税和费用的约定:“收件人可在快件派送前被要求支付在收件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应付关税和其他费用,其中包括DHL/UPS/FedEx代表收件人支付的任何关税费用。

如果收件人未付款的,则发件人应向DHL/UPS/FedEx支付或补偿DHL/UPS/FedEx因其提供服务或代表发件人或收件人产生的所有关税和其他费用。
从2023年8月25日起,如果贵司发送的出口预付快件或者第三方到付快件选择了收件人支付目的地关税税款方式,当收件人不支付关税及其相应费用的时候,相应税费将结入贵司的运费账单中,并由贵司承担付款责任。
为避免由此引起任何争议,特此提示贵司,请务必在发件前确认好目的地海关对货物的清关单证要求,准确填写收件方信息,准备好清关单证等资料信息,便于快件顺清关派送,并务必确保收件人可联系并能够及时支付相关税费。感谢配合与支持!